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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经费使用报销流程

来源: 添加日期:2016-03-23

  根据《澳门一沙金网址娱乐网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商职院字〔2015〕167号)规定,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,严格按照批复的经费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。科研项目在项目研究期内发生的费用均应列入预算,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财务部门转账支付,报销时凭合法有效凭证在经费预算额度和开支范围内据实报账。

 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流程如下:

1、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财务部门转账支付科研项目相关费用;需要预先借款支付版面费等相关费用的,应进入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网络报销及审批系统“借款录入”界面,在线录入借款信息,项目选择为“科研处-高校科研经费”。

2、取得费用结算合法有效票据和支付记录单据。

3、填制《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》。

4、凭《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》及相关费用单据到科研处(青年人才基金等人事部门所立项的项目到组织人事处)办理费用审核登记;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到后勤资产管理处审核登记;购置图书的应填列《图书资料备查登记表》并到图书馆审核登记。

5、扫描《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》及上述各类单证票据。

6、进入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网络报销及审批系统,在线录入报销信息,并上传扫描的单证票据。报销劳务费、咨询费等人员经费的,在“其他收入录入”界面填报和上传单证票据,保存并确认提交;报销差旅费的,在“差旅费录入”界面填报和上传单证票据,保存并确认提交;报销人员经费和差旅费以外的费用在“日常报销录入”界面填报和上传单证票据,保存并确认提交。科研处各类科研项目报销的费用,项目名称应选择“高校科研经费”,涉及人员经费的项目名称应选择“高校科研经费(人员经费)”。

7、网上报销手续完成后,请及时将上述各类单证票据整理提交财务处结算中心,以便财务处办理结算和入账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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